根據(jù)《江蘇省**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和《南京市2023年**統(tǒng)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寧事招公告〔2023〕1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23年參加南京市兒童醫(yī)院公開招聘通用類考試資格復審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50分,并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按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安排
1、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5月10日(周三)8:30—12:00、14:00—17:00;
2、資格復審地點:南京兒童醫(yī)院河西院區(qū)(江東南路8號)1號樓4樓干部人事處;
3、應聘人員對資格復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5月10日至5月11日,8:30—12:00,14:00—17:00;
4、我院對資格復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8:30—12:00,14:00—17:00。
5、考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身份證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筆試準考證;
(3)相關崗位所需的證書原件(六級證書、相關資格證書);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國(境)內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生,以及報考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的2021、2022年國(境)內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5)個人材料1份,裝訂成冊(簡歷、筆試準考證、就業(yè)推薦表、六級證書、畢業(yè)證、學位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6)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在5月11日15:00前完成醫(yī)院官網(wǎng)—人才招聘系統(tǒng)中填寫簡歷。
6、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將取消考生面試資格:
(1)達到面試分數(shù)線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核的;
(2)考生提供的材料與報名信息、招聘條件不一致的;
(3)不符合衛(wèi)生行業(yè)資格準入的。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和專業(yè)技能考核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關注我院官網(wǎng)—人力資源板塊通知。
干部人事處咨詢電話:025—52862929(蔡老師、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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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兒童醫(yī)院2023年公開招聘通用類進入資格復審名單
原標題:2023年公開招聘通用類資格復審通知
文章來源:/hr/detail.asp?ID=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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