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6月5日上午9:00-12:00。
二、地點
西安市新城區(qū)新城大院9號樓306辦公室。
三、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請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學位證(含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尚未領到畢業(yè)證的考生,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證明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下載打印)。
2.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工作人員或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或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的同意報考證明。無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聘人員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4.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復審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復審材料。
5.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按照通知時間準時參加,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聯(lián)系人:劉虎 電話:029-639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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